【金融宣教】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 | 了解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有效防范金融风险(一)
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当下,非法金融活动也履出新招,出现了隐蔽性高、资金流动快、转移至网络等新特点,使得非法金融活动难以被及时发现和制止,不仅损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还成为影响金融市场秩序稳定与国家金融安全的一大隐患。
什么是非法金融机构?
非法金融机构,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,擅自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吸收存款、发放贷款、办理结算、票据贴现、资金拆借、信托投资、金融租赁、融资担保、外汇买卖等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。
非法金融机构的筹备组织,视为非法金融机构。
什么是非法金融活动?
非法金融业务活动,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或超越许可范围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:
1.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;
2. 未经依法批准,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;
3. 非法发放贷款、办理结算、票据贴现、资金拆借、信托投资、金融租赁、融资担保、外汇买卖;
4. 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。
前款所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,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,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,出具凭证,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;所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,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,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,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,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。
常见的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有哪些?
1. 非法集资
非法集资,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,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,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。
2. 非法金融广告
非法金融广告,是指违反法律法规、缺乏相应资质、虚假宣传或夸大其词的金融广告。
3. “套路贷”
“套路贷”,是指不法分子假借民间借贷之名,通过“虚增债务”“制造资金走账流水”“肆意认定违约”“转单平账”“虚假诉讼”等手段,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。
4. “代理维权”黑灰产
“代理维权”灰黑产,是指不法分子通过网站、自媒体平台等发布信息,声称可以“优化债务”“修复征信”“全额退保”。以“维权不成功不收费”“成功处理众多案件”等为宣传噱头,虚构成功案例,诱导消费者。